|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誉:(2)供应商具有 ISO**** 质量体系认证、ISO****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范围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在有效期内的,三项全部满足的得6分,缺项不得分,满分6分,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现更改为“(2)供应商具有 ISO**** 质量体系认证、ISO****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 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范围为水利工程且在有效期内的,三项全部满足的得6分,缺项不得分,满分6分,需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网上发布。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