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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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琵琶山防汛泵站改扩建工程与襄阳市中心城区雨水管网清疏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澄清(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琵琶山防汛泵站改扩建工程与襄阳市中心城区雨水管网清疏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XYSZ-JSGC******SZ-********1)招标文件,根据《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中“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等工程招投标环节和工程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设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价格评审优惠: (1)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以下价格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小微货物、服务企业:**%(取值范围:**%—**%) 工程项目:/(取值范围:3%—5%) 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服务类:4%(取值范围:4%—6%) 工程项目:/(取值范围:1%—2%) 3.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 (4)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要求: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评分内容做出调整:
变更为:
招 标 人: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