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年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跟审服务(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3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WYDL-C****-****
2、项目名称:****年苏州吴中太湖新城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跟 审服务 (第一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佰叁拾玖万元整(¥:******0.**)
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0.**)
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零贰万元整(¥ ******0.**)
第三标段: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
注:
( 1)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 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 响应单位可对以上 3个标段中的部分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后续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
(2)各标段咨询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调整。具体项目跟 审费用按照附表《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关于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及国有投资工程造价控制跟审服务酬金的计算办法》明确的计费标准。
5、采购需求:
(1)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政府投资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跟审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跟审项目完成。
(3)拟成交服务标段供应商: 3家
(4)项目考核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考核,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合同附件文件要求考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表报,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设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项目对应的行业门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相关规定。
(3)项目的造价控制跟审单位与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响应单位自动放弃包含该项目跟 审内容标段的成交权。
注: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咨询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在本次采购咨询服务期内,本项目成交服务供应商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跟 审服务 合同。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年3月**日至 ****年3月**日 。
2、地点: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
(1)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 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 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
CA技术咨询电话:**0-**8-****;
签章使用问题:**5-********、 **5-********、**********7、 **********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 QQ:**********、**********、 ********5。
4、售价:免费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3月**日 **:**(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年 3 月**日**:**(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 )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 采云 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 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 采云 ”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将在:
(1)江苏政府采购网;(2)苏州政府采购网;
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 友翔路**号苏州湾中心广场D座 **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伟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 浩福路1号维田商务中心 **8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梅、喻悦、孙保会
电 话:****-********-****、 ****-********-****
苏州伟亚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年3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