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崇州市****-****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中设计业绩要求中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单位提供)”更正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招标文件封面中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登科”更正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玲”;“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陈玲”更正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李登科”。 三、其余内不变。
招标人:崇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灏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