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文件P**、P**“价格分计算公式” |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J= ( B1+B2+……+ B n ) ÷nB1 B2……B n 为 n 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3 且 n≤9 时, J 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9 时,J 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3时,J 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分。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价格权值×**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注: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合理性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成本价格分析及近半年内所投产品签订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分钟内提供,若提供不出,视为恶意竞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提供的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