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1,**5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9日**时**分**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现场开标详细地址: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号(人社局2层))。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2
各投标人:
我司受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招标的霞浦县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8条招标范围第(6)项“其他咨询:工程检测。”修改为:“其他咨询:工程检测,包含①桩的承载力检测;②桩身完整性检测;③锚杆锁定力检测;④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5条“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
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第(6)项“其他咨询:工程检测。”修改为:“其他咨询:工程检测,包含①桩的承载力检测;②桩身完整性检测;③锚杆锁定力检测;④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条第1.2.5项“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修改为“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具备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
5、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条第6项“其他咨询费(A6):工程检测。”修改为“其他咨询费(A6):工程检测,包含①桩的承载力检测;②桩身完整性检测;③锚杆锁定力检测;④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6、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附表第2.3.1条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7.5分)修改为:
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书面通知为准。代理单位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6。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