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线上提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明市第一医院列东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我司受三明市第一医院的委托,对有关三明市第一医院列东院区病房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补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商务分评标标准中业绩要求:(1.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的”
现修改为:“**、商务分评标标准中业绩要求:(1.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
2、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第**点。
二、本条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三明市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恒玖(福建)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