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年省局机关办公区、永红路办公楼及附近公有住房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1包)”中“(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书A证、T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A4)的,每提供1人得1分,此小项满分3分。”
更正为:“(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书A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或A4)的,每提供1人得1分,此小项满分3分。”
2.本项目**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2包)”中“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6分。”
更正为:“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2分,满分6分。”
3.本项目**包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标办法”的“2.详细评审标准(第2包)”“(2)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证、T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A4)的,每提供1人得2分,此小项满分4分;”
更正为:“(2)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证(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1或A4)的,每提供1人得2分,此小项满分4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注:此更正作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答疑澄清内容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杨鸿伟、谢若璇,****-********,**********6(王)、**********5(魏)、**********4(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董先生
电 话: ****-********(付),****-********(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