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JC/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车辆保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项报价方式变更为:折扣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设置中,报价得分变更为:价格评分满分为**分,以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值。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例如: 投标单位A折扣**%,得分=〔0.**/0.**〕×**=**分 投标单位B折扣**%,得分=〔0.**/0.**〕×**=**.**分 供应商中标后,按单价折扣,以实际使用量结算。 (1)填写要求:0<折扣≤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视为无效投标;填写的“折扣”应为小数;如 0.**、0.**、0.** 等; (2)磋商报价=折扣。 (3)本项目根据投标单位中标后的折扣,以实际产生的保费金额,据实进行结算。 (4)结算时价格=保费单价*折扣。本项目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中填报唯一的折扣。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折扣”,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投标。 3.原招标文件中响应一览表中,报价方式变更为:选择填报折扣方式。 4.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招标公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变更为:****-3-** 9:**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银古东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玲莉
电话:**********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胡晓妍
电话:****-******5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 文件 |
|---|
| 答疑文件正文.pdf |
| 澄清说明**.doc |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