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元宝区****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富小区楼体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元宝区****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富小区楼体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1磋商保证金中内容更正为: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 电汇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户名: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帐号:************************1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4
6.电汇凭证上须标注“****项目保证金”字样,并将电汇凭证附于响应文件中,对于不能按规定缴纳者视为不响应而拒绝。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号)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0-**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至开标现场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或在自己公司进行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元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九江街5号
联系方式: ****-******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鸿安新村小区9#、**#1-2层
联系方式: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工
电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