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JPSZDJ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合江县****年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 提升 施工标段 补遗(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合江县****年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提升 ( 项目名称 ) 施工 标段 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 一、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变更为: ****年 至****年 。 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变更为: 三、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会,也可抵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 1 号(蜀泸大道三段与学府路交叉路口)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 E 栋 4层)。 四、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2.4 变更为: 五、 民工工资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前以现金 或 银行保函方式 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扣除暂列金)的 2 %,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与基本履约保证金账户相同 。 六、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为: 七、 按照合府办规【****】1号 文件 规定 执行 。 八、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3.1 变更为: 按月合格工程量的**%进行支付 (当期进度款的 **% 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农民工工资专户, 剩余部分进度款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 ,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待竣工审计决算后支付至总工程量的**%,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全额退还; 2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 按泸市人社发〔****〕** 号文件及最新相关文件规定 ; 3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待工程竣工审计决算后,经公示无民工投诉拖欠民工工资后全额退还。 九、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8 工程量变更 变更为: 按照合府办规【****】1号文件及 合江县 最新相关 规定 执行。 十、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1 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增加第6 小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按****0元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 1% 。 十一、 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合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0 3 月 1 4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