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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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8,**4.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经研究,对来宾市兴宾区莲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原为 :****年**月**日**时**分, 现澄清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款内容 原为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本合同工程工期内,如因市场物价波动及法律政策变化而引起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予以调整材料补差来结算工程价款,材料补差按以下规定调整: 调整方式: (1)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士5%时,超过士5%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不计列相应的税金等费用; (2)主要补差材料名称:仅对在市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汽油、柴油进行补差,其它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3)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价格:以预算审核时采用的《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中发布的主要材料市场价为基准; (4)施工期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期月度出版的《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所在地) 中发布的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 现澄清为 :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不作调整 。 3.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已于****年3月**日上传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电子标 系统 。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已于****年3月**日上传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来宾)电子标系统。 5.其它内容不变,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3楼 邮编:****** 联系人:罗工 电话:****-******2 传真:****-******2 E 一 mail :xbslgg@**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1号丽园雅境小区9号楼绿源路**3号 邮编:****** 联系人:万勇 电话:**********6 传真:****-******1 E 一 mail : **********@qq.com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来宾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字) **** 年 3 月 **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