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上美湖-建筑工程设计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一、 招标文件的补充
1、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其他“第9、(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图纸;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后5日历天按审批意见修改初步设计优化图纸,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修改为“第9、(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图纸;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后5日历天按审批意见修改初步设计优化图纸,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概算;”
2、 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第2节设计任务书中第4条设计要求(投标阶段方案设计要求),第4.1条“本项目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具体如下: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本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本条修改为“本项目规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
3、 开标时间及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
(1)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前。
注:①本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补充说明为准。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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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