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伍家岗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JZ****-******-**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伍家岗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年度伍家岗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JZ****-******-**F )于****年**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投标人提问,采购人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一、澄清答疑:
提问1: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为伍家区电子政务网的链路接入服务,服务中未涉及网络安全配套及产品相关服务,但是技术评分项中有7分设置为网络安全能力证明,需投标人额外提供安全产品服务或增加客户侧安全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的第(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存在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情况。综上,招标文件技术评价中“网络安全能力证明”是否应予以删除或进行调整?
答复1: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伍家岗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旨在保障区直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且总体正常稳定运行。本次项目包含出口带宽和汇聚链路服务,通过汇聚机房并最终接入伍家岗区政务中心网络机房。为保障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的稳定、安全运行,提升电子政务外网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能力,故要求潜在投标人对所投电子政务外网链路必须提供网络安全能力证明。
3、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项目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本级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 **6 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正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新华广场 **4-**5 室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爽
电话:**********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