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江画廊旅游设施及配套项目(一期)-彭水乌江画廊夜游项目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 对乌江画廊旅游设施及配套项目(一期)-彭水乌江画廊夜游项目 招标文件 作出如下补遗: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调整为********.**元(大写:壹仟叁佰捌拾万零陆仟肆佰捌拾肆元贰角伍分),本项目的清单详见附件。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中的“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 可按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格式进行填报。技术方案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 (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 ” 中方案格式自拟。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问题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但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必须响应。 3、本项目的结算方式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验收的设备据实结算。 注: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采购人:彭水九黎旅游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0 ** 年 **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