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1)技术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各梯度等次的分值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二、将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0万元及以上。。。”,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相同内容也做相应修改。 三、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描述增加内容如下:“若为EPC、PPP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类型业绩的,承担的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要达到业绩考核合同金额”。 五、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的工程奖项内容修改为“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内(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含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每个奖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副省、地市州)优质工程奖(含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每个奖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楚天杯”或相当于该级别的优质工程奖;市级(副省、地市州)优质工程奖:“夷陵杯”或相当于该级别的优质工程奖。(上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 六、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和图纸为准。 七、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八、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3月**日**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3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8号百联慧谷A**-**4 联系人:徐盼盼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人:李晓琴 联系电话:**********5 时间:****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