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恩施市交通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补遗编号:**1
各投标人: 根据恩施市交通应急物资中转站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补遗编号:**1),现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的最低要求为: “3.1.5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②任意一个业绩均可: ①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②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也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将涉及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均修改为: “3.1.5业绩最低要求: 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②任意一个业绩均可: ①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②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人:湖北硒恩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润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章)
发出时间:****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