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至夏容寺公路工程”项目的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尼木县普松乡普松村日岗组至夏容寺公路工程”项目,现对该项目作以下修改澄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选择规定中“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先更正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本澄清通知造成的所有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尼木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荣兆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