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现就对“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1)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修改
1、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6.1.4:
更改为:
2.2.2工程建设规模: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整治范围****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包括:置移动式公厕及旅游服务中心,置移动式售卖打卡点,建筑面积**2.7平方米;水闸控制室立面改造**0.0平方米;彩色沥青步道**5米:建设沿溪护岸**3米;以及建设景观坝、休闲木栈道、篝火砂石粒、溪边沙滩、步行道铺装、人造溪、汀步、小桥、森系游玩区、沙滩烧烤及清水游玩区、水上游玩设施、露营帐篷、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室外强弱电管网、给排水管网等(其中:国标墓****个;A型安置墓****个:B型安置墓****个及艺术墓**4个);卫生间+管理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4.**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门卫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6.**8米,总建筑面积为**1.6平方米;土地庙及焚烧区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4.**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绿地率达到**.1%,绿化覆盖率**.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门卫、墓区工程、景观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更改为:
2.2.工程建设规模: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整治范围****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包括:置移动式公厕及旅游服务中心,置移动式售卖打卡点,建筑面积**2.7平方米;水闸控制室立面改造**0.0平方米;彩色沥青步道**5米:建设沿溪护岸**3米;以及建设景观坝、休闲木栈道、篝火砂石粒、溪边沙滩、步行道铺装、人造溪、汀步、小桥、森系游玩区、沙滩烧烤及清水游玩区、水上游玩设施、露营帐篷、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室外强弱电管网、给排水管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级职称。
更改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万元(暂列金**万元)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财审审定后的金额为准)元;
更改为: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万元(暂列金**万元、暂估价**万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财审审定后的金额为准)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生成,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按最近一次的招标文件制作。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