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3.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溪县****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六标段—三凤镇)(项目名称) 补遗文件第**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中:“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