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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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新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1.招标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樟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E******************1 二、首次公告日期:**2 4 年 3 月 1 日 三、更正公告日期:**2 4 年 3 月 ** 日 四、 更改事项、内容: 1、 原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8.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 现更正为 :“ 监督电话:****-******8” 2、 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 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 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 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现更正为 :“ 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 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 1. 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3、 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2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现更正为 :“ 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按中标价的 3%。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方式。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完工(竣工)资料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无息)。” 4、 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质量保证金 **.4.2在第1.1. 4. 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现更正为 :“ 在第1.1. 4. 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个工作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5、 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口4.7.1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口4.7.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专职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 现更正为 :“口4.7.1中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除因故去世、调离本单位外)。 ? 4.7.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专职管理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中标后,经中标人申请、监理机构审核允许、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为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人员。” 6、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价格调整**.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中的全部内容, 现更正为 :“ 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7、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3月**日**时**分, 现变更为: ****年3月**日**时**分。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4栋3楼 邮编:****** 联系人:何金玉 电话:****-******2 传真:****-******2 E 一 mail:****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邮编:****** 联系人:李世聪 电话:****-******3 传真:****-******3 E 一 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来宾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