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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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中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第一条更改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打分中企业业绩更改为企业上5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每一项得6分,满分**分。设计同类业绩认定时间以总图落款时间为准, 施工、设计施工总承包同类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2、投标人须知1.4.5中更改为不允许。 3、招标文件3.3.3.1.2更改为设计合同、施工图原图(加盖设计资质章的蓝图,至少提供总平面图),业绩认定时间以总图落款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增加企业业绩及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新fyq,fyq已更新。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