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QZSCG-****-**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环境治理智慧监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1日 **:**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1日 **:**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号四楼(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4楼,开标室3(线上开标)第三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号新城执法分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倩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勤信息技术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港岛路**号高智大厦****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尹思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
质疑联系人:陈佳琪
质疑联系方式:****-******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财政局
传 真:****-******1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1
更改开标时间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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