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打分项-企业荣誉由“企业上5年度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施工类相关奖项或设计类相关奖项,每一项得4分,满分**分。 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变更为“企业上5年度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施工类相关奖项或勘察设计类相关奖项,每一项得4分,满分**分。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资信部分-企业荣誉由“企业上5年度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施工类相关奖项或设计类相关奖项,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 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变更为“企业上5年度获得副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施工类相关奖项或勘察设计类相关奖项,每一项得1分,满分5分。 获奖工程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