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OBGL****-K3-**3-0B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垃圾清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时间更正:
1.本项目项目概况中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原为“****年2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现更正为:****年3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原为“****年2月**日上午**:**(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年3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原为“****年2月**日上午**:**(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年3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原为:截标时间后**分钟内(****年2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现更正为:截标时间后**分钟内(****年3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采购人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桂林市翠竹路南巷2号
联系方式:朱工 ****-******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联系方式:秦志伟 刘芳芳 ****-******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刘芳芳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