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详见资审/澄清文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丰发改发【****】6号)核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相关内容及要求,以及丰府办抄字【****】**8号“就有关四宗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有关事项明确内容中的“同意增加装配式建筑要求”相关内容,现对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补充澄清和修改如下:资格审查文件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二)前附表 其他工程概况内容增加“A3#标准厂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A8#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平方米,A**#双层高架建筑面积****7.**平方米。其中A3#标准厂房、A8#标准厂房均实施装配式建筑,各单体装配率不低于**%。”本次补充澄清和修改为资审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资审文件与本次补充澄清和修改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补充澄清和修改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南丰县金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