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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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中市巴州区曾口片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 方案设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巴中市巴州区曾口片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7业绩满足资格评审要求业绩得基本分1分,上述业绩中每具有1个已完成的总投资****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供水厂含管网或污水厂含管网)设计业绩加 6 分,本项满分7 分。
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企业业绩7业绩满足资格评审要求业绩得基本分1分,每增加1个已完成的总投资****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供水厂含管网或污水厂含管网)设计业绩加 3分,本项满分7 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的ZBID、BID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巴中汇鑫发展有限公司
****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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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