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监理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监理 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 对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 E**************** )作如下通知: 一、 关于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 施工监理最高投标限价 为: 人民币贰亿壹仟肆佰捌拾柒万陆仟陆佰元整(?********0.**),其中平行检测费为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 总报价及平行检测费分项 报价超过招标人发布的 最高投标限价 的按无效标处理 , 其中 平行检测费的报价=平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系数A,投标报价系数A=( 投标总报价-平行检测费的投标报价)÷(********0.** - ********.**) 。 二、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日9时**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中第9.4.1项增加内容“若本项目费用需审定时,最终结算监理报酬=经审定监理服务费×(中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延期监理报酬+除延期监理报酬外的其他合同变更监理报酬-按合同约定扣减违约金、赔偿金和依约可扣减的其他款项+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人的奖励。”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 邮编:****** 联系人:牛工 电话:****-******8 传真:****-******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室 邮编:****** 联系人:陆世栋、谭霞 电话:****-******5 传真:****-******5 E-mail:**** 网址:******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2 招 标 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3月 7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