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JX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净月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餐服务项目(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为发包人,华岳学校、华蕴学校、明泽学校、慧泽学校、华彩幼儿园、香鑫幼儿园为被服务单位。中标人需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与华岳学校、华蕴学校、明泽学校、慧泽学校、华彩幼儿园、香鑫幼儿园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教师餐费按照实际供餐天数*供餐人数*教师餐单价支付。”现更改为: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为发包人,净月外国语学校、净月一实验、新城大街小学(英泽学校)、净月第一实验幼儿园、五十九中学为被服务单位。中标人需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与净月外国语学校、净月一实验、新城大街小学(英泽学校)、净月第一实验幼儿园、五十九中学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教师餐费按照实际供餐天数*供餐人数*教师餐单价支付。
2.原招标公告时间为****年2月**日9时**分至 ****年3月7日**时**分,现变更为****年2月**日9时** 分至 ****年3月**日**时**分。
3.原开标时间****年3月**日9时**分,现变更为****年3月**日9时**分。
4.原投标人须知1.**.1中提交投标疑问截止时间:****年3月8日**时**分前,现变更为提交投标疑问截止时间:****年3月**日**时**分前。
5.原投标人须知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为****年3月8日,现变更为****年3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号、[****]**号、[****]**1号、[****]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3获取帮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号
联系方式:李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7室
联系方式:张溥琪****-********、********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溥琪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