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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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4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凌云县农贸市场改造运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更正内容已重新生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下载本次澄清招标文件。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如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者线下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更正公告且无异议。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公告或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 其他内容不变。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供销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创业路**号兴业广场二楼 联系人:汪华 联系电话: **********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1层**5室 联系人:陈金梅 联系电话:****-******7 日期:**2 4 年 3 月 6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