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采用网上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鹿溪流域绥安段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龙潭溪绥安段、永清溪绥安段、新村沟、龙潭支流、白石沟、瑞岩沟、英山支流、涂厝支流)补充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修改:
删除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第四点其他说明中第5小点内容:“5.本工程水质检测根据设计回复需考虑,暂按1项/**万元(周期2年)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后面编号顺延。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第(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第7点其他人员的“专业:环境保护”
修改为:
专业: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二)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1年,如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受保修期限制。
三、开标时间延期及投标保证金的说明如下:
1、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前。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进行补充完善。
说明:
①本项目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预算审核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最新上传的资料进行编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②本补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睿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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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