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对“西溪流域承天段环境整治项目”的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3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投标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部分,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寿宁县梦龙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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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