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苏仙区某部的委托就某部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基准价评分标准从 0 开始每升 1%减 0.1 分, 即 **0-**0X,投标报价<基准价 从0开始每降1%减0.1分,即**0-**0X ” 现澄清为:“投标报价>基准价评分标准从 0 开始每升 1%减 0.1 分, 即 **0-**0X*0.1,投标报价<基准价 从0开始每降1%减0.1分,即**0-**0X*0.1 ”具体以评标系统计算为准。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某部; 联系人:王生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8号大华天都2栋****室; 联 系 人:郭维刚 电 话:**********4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