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已重新上传(仅修改了项目名称),投标人保函、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等使用原项目名称的均予以认可;不影响其投标有效性。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4中:“若出现最低评标价相同的情形,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仍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由招标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中标候选人。”现修改为:“在经过报价评审后,系统会自动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自动生成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出现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建造师级别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建造师级别一致的,按企业资质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也相同的,按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告的等级为准,且评价机构为水利部,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由招标人集体决策,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3.1第(1)项修改为(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5%。四、招标内容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