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编号:A******************2) 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申请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标化工地增加费Ⅰ标段按暂列金额******元(含税)、Ⅱ标段按暂列金额******元(含税)、Ⅲ标段按暂列金额******元(含税)计入(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暂列金额在确定投标报价合理范围时不作下浮。建筑渣土处置费参照慈渣领办联【****】1号文件计入,土方处置费Ⅰ标段按暂列金额******3元(含税)、Ⅱ标段按暂列金额******8元(含税)、Ⅲ标段按暂列金额******元(含税)计入(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暂列金额在确定投标报价合理范围时不作下浮,结算时参照有关规定调整按实调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Ⅰ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6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7元。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7%(含)~ -**%(含),即:********1元~********6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Ⅱ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 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7元。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7%(含)~ -**%(含),即:********7元~********1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Ⅲ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4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5元。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 -7%(含)~ -**%(含),即:********0元~********6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区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1.1].招标文件、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1.1].招标文件、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慈工智创·滨海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1.1].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图纸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 )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4)其他按原招标文件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慈溪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备案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日 期:****年3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