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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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修改文件
致各投标人: 鄞州区大嵩围塘绿化、道路、内河项目(一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交易登记号:A******************3)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如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中止公告与本澄清修改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8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3月**日**时**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3月**日**时**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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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