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市蕉城区五里洋海堤南埕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
各投标人:
一、宁德市蕉城区五里洋海堤南埕排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E******************3)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修改:
原最高控制价:暂按预算价****.****万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5 元(含暂列金******5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调整为:最高控制价:暂按预算价****.****万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现将新招标控制价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五里洋海堤工程运行中心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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