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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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GL_SXF[SG]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谷城县****年国道大中修工程澄清答疑公告(第 1 次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年国道大中修工程”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谷城县****年国道大中修工程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测量工程师,数量:1人,资格要求: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 ,在岗要求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现修改为 :测量工程师,数量:1人,资格要求: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岗要求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2、招标文件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
现修改为:
3、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9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9时**分; 4、招标公告附表中与招标文件附录中有不一样的地方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谷城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号 联系人:严树山 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纺机路**号万科金域华府商业中心B座7楼 联系人:阮莉萍 电话:****-******5/**********4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