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南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公告第3.3条“3.3 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和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3.3 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2、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其他人员注;“上述人员须为专职监理人员,不重复计分,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修改为:“上述监理工程师须为专职监理人员,不重复计分,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周岁,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的,可提供劳务合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日**:**:**”,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3月**日**:**:**”。 4、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宁南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