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本项目因故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天,请投标人于****年3月2日前以函件、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同意或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不回复的均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函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号绿地中心5号楼**2室;收件人:谌金群;联系电话:****-******2;电子邮箱: ****。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南宁明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2 4 年 3 月 1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