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补遗(**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绿色功能性食品包装新材料项目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做如下补遗: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修改为: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合图工作所涉及的第三方图纸所延迟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条:质量标准:勘察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设计在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完成(合图工作所涉及的第三方图纸所延迟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修改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及合同约定 。 3. 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四川省宜宾江安普拉斯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 2月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