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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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GCJLZHPG[J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澄清说明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现对本项目 监理 工作内容 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5监理工作内容中的 “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施工图 ” 更正为 “ 重庆市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 项目施工图 ” 。 本次澄清说明通知是在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与说明,如与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不符时,以本次澄清说明通知为准,本澄清说明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特此说明。 招标人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站 招标 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4 年 2 月 2 9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