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市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水厂扩建工程)施工 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市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事宜,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公布: 问题1: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软件版与报表仅包含了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部分的金额,而设备购置费部分在《4.预算汇总表》中列出。那么我方在编制投标清单的时候,设备购置费及投标总价部分是否也以《4.预算汇总表》来进行编制。 问题1答:投标人根据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报,设备购置费及投标总价以《4.预算汇总表》来进行编制。 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金川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