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中第**页,原文“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提供 ****年1月以来类似煤矿设计项目(包括煤矿初步设计、煤矿施工图设计、防治水专项设计)等方面项目,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 。不提供不得分。”澄清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 。不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页,原文**.7“设计服务期”填写类型的文字修改为数字;“企业类似业绩”填写类型的文字修改为数字。 3、电子评标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增加文字类型的“工程设计服务收费报价”。 4、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