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仁里片区排水防涝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文件(**号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3.1中:“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以上勘察资质。”修改为:“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5日9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9时**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遂宁市新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