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AFJSZBZSBCG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安前锋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二期大米生产线等设施设备标段澄清(说明)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广安前锋现代粮食物流园(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二期大米生产线等设施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2)条款,企业生产实力:由投标人自行开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作相应澄清(说明),具体如下:1、投标人如是生产商投标的,则应由生产商提供自行开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则应提供由生产商(制造商)授权的自行开发和生产上述设备的相关证明材料,即视为自行开发和生产,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招标人:广安市前锋区良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