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彭州市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五)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注:1.作业机具须提供以下材料:(1)自有车辆:.....机动车辆实车照片(提供实车照片,否则不予认定)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租赁车辆:机动车辆....实车照片(提供实车照片,否则不予认定)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其他人员:投标人在须对公厕电路、水管等进行维护,并提供相关专业人员。”更正为:“注: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对公厕电路、水管等进行维护,并提供相关专业人员。”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七)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1、作业人员及作业机具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保证设施设备和作业机具的种类、功能、数量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机具种类、功能、数量备查和验标;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责任。(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更正为:
“1、作业机具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作业机具均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自有车辆中的机动车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实车照片(实车照片且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须与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一致),非机动车辆须具有发票复印件和实车照片;租赁车辆中的机动车辆须具有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实车照片(实车照片且车辆牌照号清晰可见须与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一致;非机动车辆须具有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实车照片。中标人须保证设施设备和作业机具的种类、功能、数量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配置到位。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以上须具有的证明材料及所配备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机具种类、功能、数量进行查验,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及作业机具,采购人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责任。(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将采购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更正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计划备案号:********************[****]****1,采购预算品目为C********清扫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0,**3,**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本项目最高限价:**0,**3,**0.**元。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联系地址:彭州市牡丹大道北二段**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四通西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