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ZCZ**-******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移动信号屏蔽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而是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 项目 | 比例 | 描述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1)货物和服务项目:为**%】,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小微企业同等比例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第六章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 5、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2.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年3月1日**点**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6号
联系方式:王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8环球广场B区**层
联系方式:游秀敏、胡丽梅****-********转**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胡丽梅
电 话: ****-********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