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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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已发布,现以补遗书形式将最高投标限价通知你们: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0元)。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年2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