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务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已发布,现以补遗书形式将最高投标限价通知你们: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柒仟肆佰元整(¥******0元)。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年2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