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G2-******1-GX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恭城牛眼塘至江永陡水口公路工程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原****年**月**日发布的第一次更正公告中第1项: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第一次更正后内容: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 第二次更正后内容: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为B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C类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
2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9.2项 | 第9.2.5项细化为: 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计) | 第9.2.5项细化为: 除项目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印山南路5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镇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1-1#门面(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9